2017公立医院价格改革:零挂号费、降低检查费、提高医疗服务费
手术和会诊价格的上调,有利于引导区域医疗中心的大型医院大力开展复杂手术,着力解决危急、疑难重症病,体现“重技术、重劳动、轻设备”的价格改革方向,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向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方向发展。
倾斜:价格调整向特殊专科和基层倾斜
第一阶段调整的价格中,提高了217项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。提价幅度平均在25%。在当前的公立医院运行的模式下,经济效益不高的学科在医院得不到足够重视,发展滞后。
此次改革方案相应提高了价格明显偏低的部分综合治疗类项目价格。其中就包括一些开药、检查较少,主要依赖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的特殊专科,如病理、康复、精神、儿科、中医等项目,通过经济的杠杆向这些专科的倾斜,引导公立医院学科发展,回归公益性。
如,第一阶段的调价中,有7项儿科专属项目提价,提价30%。以新生儿护理为例,新生儿护理包括早产儿护理,评估新生儿环境适应能力,给予新生儿口腔护理、喂养、称体重、脐部残端护理、臀部护理、观察排泄物形态、洗浴、新生儿床位消毒和新生儿抚触等服务,目前的收费是40元,调价后将提至52元。
第一阶段的调价中,也提高了家庭病床费、家庭巡诊费等10个社区卫生服务类项目价格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价格,有利于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,促进分级诊疗秩序的形成。
当前,儿科医疗资源紧张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》提出: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、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生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,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。据此,深圳拟在第二或第三阶段改革中对六岁(含)以下儿童的治疗费和手术费等项目加收30%,以促进儿科事业的发展。
不变: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病种未作调整
值得一提的是,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经验,深圳此次改革对个别、特殊病种,特别是对治疗和药物长期或终身依赖的疾病,如恶性肿瘤、血液病等常用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、血型与配血等医疗服务项目未作调整;对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依赖和使用的血液透析、血液滤过、连续血液净化等医疗服务项目也未作调整。
焦点问题:
1
为什么要改?
收费十年没调价,结构体系不合理
目前深圳市执行的是十年前(2007年)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,而且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中,主要依赖机器自动化运作的大型检验检查价格偏高,而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、手术费、护理费等偏低,医疗服务定价与成本投入严重背离,科学动态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未建立,成为影响和制约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因素。
以吸痰护理为例,对重病昏迷、或者不能自主咳嗽患者,防止痰液堵塞呼吸道造成呼吸不畅、窒息甚至死亡,医护人员必须通过负压设备从口、鼻插入吸痰管吸出口鼻咽部及气管的痰液,但目前做一次吸痰护理项目的收费是2元。
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有利于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,形成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,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,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,调整运行结构,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,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。
2
改了后看病是否会贵?
“减量”大于“增量”,患者总体支出下降
深圳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遵循“总量控制、有升有降、结构优化”的原则。降低公立医院药品费用,降低大型设备检查、检验价格,同步提高诊查费、护理费、手术费、治疗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但“减量”要大于“增量”,令患者支出总量下降。
据测算,第一阶段,减少的费用要多于增加的费用,患者支出将减少3000万。第一阶段价格改革后,深圳市部分基层医院和中医类医院等部分专科医院的收入略有下降。深圳市将通过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措施,包括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,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助机制等方式予以补贴。
第二、第三个阶段改革实施后,预计患者总体支出和医保基金支出均略有下降,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收入将实现总体平衡,结构更加优化合理。
作者:向雨航 来源:南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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